关于开展北京大学境外教材审定工作的通知
2020-05-12 14:05:00
为提高教材选用水平和教学质量,规范境外教材选用管理,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根据《北京大学境外教材选用管理暂行办法》,学校决定开展境外教材审定工作。请各院系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按时完成审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审定范围
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开设课程新增使用的境外教材,包括境外出版的原版教材、国内出版社引进版权的中文翻译版教材、影印版教材。
已列入《北京大学境外教材选用目录》中的教材不需要再审定。
- 审定程序
境外教材审定包括教师推荐、院系审核、学校审定三个步骤。
1、教师推荐。任课教师在线填写《北京大学境外教材选用推荐表》,向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课程需要使用的境外教材,并提交样书。
2、院系审核。院系组织本学科专家对教师推荐的境外教材进行初审,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对专家意见进行复审。审核内容包括:教材的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政治性和价值导向,包括作者背景。
3、学校审定。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对院系审核结果进行终审和确认。
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确认结果编制北京大学境外教材选用目录,供各院系相关课程选用。
未按程序审核、未进入学校选用目录的境外教材,一律不得作为教材在教学中使用。课程主持和主讲老师应及时更新课程库中有关教材的相关内容。
- 申报流程及材料
- 教师填写推荐表
5月12日-18日,任课教师在线填写《北京大学境外教材选用推荐表》,提交样书。疫情期间,请尽量提交电子版境外教材,或提供电子版境外教材(全文)链接。如果不能提供电子版教材或链接,请提交一本(套)纸质境外教材样书。各院系收齐样书后,请于5月22日前交到新太阳学生中心308室。审定结束后,纸质教材将退回。
网址:http://162.105.209.84/jcgzglxt,使用北大帐号登陆统一认证系统填报即可。
- 院系审核
5月22日前,院系在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不需提供纸质材料。
联系人:于瑞霞,电话:62752078,email:yuruixia@pku.edu.cn
北京大学教材建设委员会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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